在你还维持住你所了解的物质事件之完整性的同时,你还得多少改变你注意力的焦点,以使你能开始感知,在任何时候你的主观实相和你所感知的事件之间的连系。你就是那些事件的发起人。[《个人与群体事件的本质》]
就如赛斯一直在说的,在我们物质世界里的每样东西,首先都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我们有个倾向,会把物质世界想作“真实的”世界,而把想象的世界——连带不可解的与之相连的感受与信念——当作是如梦而非真的,或当作是在物质世界里所发生之事的一个分枝。我们根本没想到,或许我们所经验到的世界正是我们的想象、感受与信念的结果,而非其反面。但事实是,我们的想象、感受与信念正应为我们遭遇什么事以及我们如何去诠释它负责呢!
这个练习为的是使你接触到你想象力的“主观”世界。
坐在一扇窗边,向外看世界好象看一幅画一样。把这画面看作是你的想象力、感受和对实相之信念的代表。在还未把它向外投射之前,感觉你自己先在内心想象这画面。感觉你的内在程序在运作,先描出一个粗略的外型,再把细节加上去,使得这物质的图画成为你在此刻的所有想象、感受与信念的忠实复制品。感觉一下你能量的威力,它透过渴望把这内在实相转译成一幅具体画面,以使你能随之去深思它,而从你的创造物中学习。
研究研究这“透过窗子看到的画面”的细节。关于“内在的你”它们说了些什么?是什么驱使你在这特定一刻制出这一幅画而非任何其他的画面?这画中哪些地方你曾在不同时候“所见不同”?哪些地方看起来总是一样——相同的尺寸、形状、颜色?画中哪些地方特别突出?那些一直是背景?你认为为何会如此?这对你的信念、你的感受及你对实相作何观感说明了什么?
看看你能否对这画面作轻微的改变。游戏性地指挥你的想象力去轻微的改变这画面,而在眼前看到其结果出现。认知那是你的想象力、你的思想、感受和幻想的内在世界在创造及改变在你眼前的这个画面。
一周最好至少做一次这种练习,直到你创造自己实相的感觉已深深植入你内。在你的日志里,把每回你做这练习时所发生的事件做个记录——你对你的信念、感受和幻想发现了些什么?以及当你试图改变它们时发生了什么?
9、冲动:直接的联系
整体而言,不论你对之觉察与否……你们的人生的确有某一种心理上的形状。那形状是为你所决定的。你作决定是因为感觉想做这或做那的冲动,以及反应你因私人的考量和别人好象对你的要求这两者而生的想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做事的冲动。在那些对你开放的无数可能性的广大领域里,你当然是有些指导原则的,否则你会永远在一种犹豫不决的状态。你个人的冲动提供了那些指导原则,使你看出如何对可能性作最好的利用,以使你能尽可能地成就你自己的潜能——而在如此做时,也对社会整体提供了建设性的帮助。
当人家教你不可信任你的冲动时,你开始失去了你作决定的力量,而在那情形下,由于你害怕去行动你也就开始失去了你的有力感。[《个人与群体事件的本质》]
我们的宇宙是一个广大的通讯网,在其中,不断在运动的“具有觉性的能量粒子”继续不断地交换资讯。每个能量粒子都知觉到它接触到的每个别的能量粒子,由它们每个收到资讯,也送出资讯。我们的身体——一个“具觉性能量”的完形——也是一样,经常在送出和收到资讯。
当我们用到“架构二”这个词时,我们是指这个我们可通过“具觉性的能量”而得到的无限的资讯之源。处理这资讯是“内我”的工作,选择那些符合“全我”的需要、欲望和完整性的那些点点滴滴。而把它们送去给“自我”,它随之决定要不要对这些冲动采取行动。那么,冲动是我们与“架构二”的直接、有意识的联系,而提供了我们朝向我们的“理想行为模式”——在任何一刻对我们最有益的行为——前进之动力。
问题是,我们已变得不再信赖我们的冲动了。因为它们自发自然地升起,在我们看来仿佛是非理性而不可信任的——我们的“自我”叫我们去做的事。
我们有把自己想作是两个个别的“实存”的倾向。首先有“自我”,这个我们与之认同的熟悉的自己,它负责我们的言和行,它有某种个性、感受和思想。然后有赛斯所谓的“内我”或心灵,但我们常称之为“无意识”或“灵魂”的东西。对我们而言,它好象距离很远,神秘而不可预测,但,尽管如此,在作决定时我们仍向它寻求指导和支持。我们不信任我们熟悉的日常的自己,因为我们学会了“自我中心”、自私和富攻击性是不对的。因此我们白白地等着那“真实的”内心声音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却怕照自我的忠告去采取行动。
这种心态的第一个问题是来自把“有意识的”自己当作是自我,因为自从弗罗伊德之后,“自我”这名词已具有一种贬损的意义。虽则在字典里它也许仍被定义为:“任何人之自己或我”,大半人们用这字来暗示轻率的冲动、自私或攻击性。但却没有任何其他协议好的字句可兹利用,因而我们被陷住不得不用“自我”这词,而当我们用它时,即自动地带起了我们对自我中心式行为的先入之见。
但一开始,这种“有两个个别自己”的想法就引起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只要我们这样想,我们就倾向于和自我认同,而与“无意识的”自己分开。因为这种分离感,我们不会承认来自内我的讯息,反而把它们归之于自我,因而认为它们不可靠。因此我们没能认识我们与所谓“无意识的”——但事实上,如赛斯指出的,更有意识的——自己有多亲密的联系。我们没能认知,与我们如此亲密的我们熟悉的日常自己,就是我们自己所有不同部分的总合,一起合作来在肉体中表达我们/我/你。“内我”并没被隐藏,却只因我们选择了去把它认作是某个遥远的、“在上面”的东西,以与永远可辩认的自我相对,而不为我们所见。
有趣的是,我们不把别人想作只是一个自我。当我们看着别人,我们明白我们是在看一个完整的生灵,其内我清楚地透过他眼睛的光采、飘忽的一笑、说话的语气和每个小动作表现出来。我们从不会想我们只在看一个自我;我们明知事非如此。但我们却有把自己那样看的倾向——因而使我们不信任我们的冲动,而有它们会给我们找麻烦的感觉。